資訊分享 了解更多 2022-12-09 嘉里快遞2022.12 2022-12-09 台灣通運2022.12 2021-06-11 本會已爭取「運輸及倉儲業者」列為第7類接種對象 2020-11-16 台灣順豐2020.11 2020-11-16 通盈通運2020.11 2020-11-16 新瑞宅配2020.11 2020-11-12 台灣宅配通2020.11 2020-11-12 統一速達2020.11 2020-11-12 新竹物流2020.11 2020-11-12 祥億貨運2020.11 活動花絮 了解更多 2025日本參訪團-清水寺 2025日本參訪團-FUSO-2 2025日本參訪團-FUSO-3 2025日本參訪團-FUSO-1 2025日本參訪團-FUSO 2025日本參訪團-桃園機場 1140110拜訪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 當選113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 蒙以亨院長演講電動車安全發展的趨勢1130827-3 蒙以亨院長演講電動車安全發展的趨勢1130827-2 蒙以亨院長演講電動車安全發展的趨勢1130827-1 全國第4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130827 2024越南參訪團大合照 2024參訪越南工業大學贈送紀念品 2024參訪越南工業大學合照 2024參訪越南交通運輸科技大學贈送紀念品 2024參訪越南交通運輸科技大學合照 全國第4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20230326-2 全國第4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20230326-1 全國第4屆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20230326 本會理監事參加全國商總新春晚宴20240312 李理事長參加全國商總新春晚宴20240312 (2) 李理事長參加全國商總新春晚宴20240312 全國商總頒發李理事長產業顧問聘書20240312 當選112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 112年度優良駕駛員當選人-嘉里大榮物流 全國第4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20231130 全國第4屆第3次理監事會交通部長官蒞臨指導20231130 全國第4屆會員代表合影20230613 全國第4屆理事長李鈺祥 全國第4屆理事長印信交接20230613 日本東京都貨運協會訪台交流會112.3.3 日本東京都貨運協會訪台交流會112.3.3 日本東京都貨運協會訪台交流會112.3.3 111年度優良駕駛員當選人-新竹物流 111年度優良駕駛員當選人-統一速達 全國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-來賓許理事長致詞 全國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當選110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 COVID-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 全國第三屆理事長李正義 李正義接任全國第三屆理事長2021.3.16.印信交接 本會理監事出席全國商總第1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 109年「交通安全週」感謝狀 全國第三屆理監事參訪活動 全國第三屆理監事參訪活動-1 當選109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 本會周政雄監事獲選10年資深優良理監事 周政雄監事於2020.11省商會商人節活動中接受頒獎 全國第三屆頒發劉顧問聘書 全國第三屆頒發陳顧問聘書 全國第三屆理事長吳惠信印信交接 全國第三屆新舊任理事長與全國商總貴賓合影 全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鄭理事長致詞 全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於2020.06.18.舉行 全國第二屆鄭理事長與顧問合影 全國第二屆會員代表與貴賓合影 全國第二屆理事長鄭豐順 全國第二屆新舊任理事長與全國商總貴賓合影 全國第一屆理事長沈宗桂 台灣省第9屆理事長王汝達印信交接
公文資訊 了解更多 2026-03-25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函-轉知115年經濟部節能標竿獎選拔活動與節能觀摩會,請踴躍參與。 2026-03-17 公路局函-有關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名稱業經總統114年12月19日華總ㄧ字第11400129991號令公布修正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。 2026-03-11 公路局函-函轉環境部為協助擴大盤查對象完成盤查登錄,已完成服務業、醫院、大專校院及運輸業溫室氣體排放量清冊修正及「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」擴充功能於115年1月1日正式上線一案。 2026-03-06 高速公路局函-請加強宣導拒絕毒駕酒駕,守護國道行安。 2026-03-02 公路局函-有關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及臨時通行證自115年2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免徵規費,如說明。 2026-02-23 公路局函-有關汽車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新制案,如說明。 2026-02-05 高速公路局函-檢送「115年3月1日啟用國1員林北向、新營北向及國3龍潭南向等動態地磅系統」新聞稿1份。 2026-02-04 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函-檢送114年12月17日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11之1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安裝規定」之音量調修可行性討論會議紀錄。 2026-02-04 交通部函-修正「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」第二條、第六條及第八條附表,名稱並修正為「受終身不得 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。 2026-02-04 交通部函-修正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部分條文;第三十九條、第三十九條之一、第五十二條、第五十五條之二、第一百三十三條,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;第五十一條、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六條、第一百四十四條,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