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局函-檢送公告修正「國道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路段」中有關「國道3號基金交流道至汐止系統交流道(含台2己基隆港西岸聯絡道)有條件開放載運危險物品車輛(含空車)通行相關規定」


檢送公告修正「國道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路段」中有關「國道3號基金交流道至汐止系統交流道(含台2己基隆港西岸聯絡道)有條件開放載運危險物品車輛(含空車)通行相關規定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