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函-有關函請本部就郵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第2目取消交寄重量規定,僅以價格作為認定標準一案,復如說明。


交通部函-有關函請本部就郵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第2目取消交寄重量規定,僅以價格作為認定標準一案,復如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