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5-16 公路總局覆函-有關貴會建議開放2.5噸以下之營業小貨車,得用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駕駛一案,本局意見如說明。 公路總局覆函-有關貴會建議開放2.5噸以下之營業小貨車,得用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駕駛一案,本局意見如說明。 檔案下載 回上一頁